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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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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15:18 三亚科学技术协会


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
2023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三科协〔2023〕14号

各区党委,育才生态区工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加大我市基层科普资源供给支撑,进一步提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基地、社区、行政村和学校的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市科协将继续实施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对入选计划的单位给予不少于3万元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名额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资助数量:培育项目1个,提升项目1个。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二)农村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资助数量:培育项目1个,提升项目1个。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三)科普社区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为科学普及做出贡献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社区。

资助数量:培育项目2个,提升项目2个。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四)科普村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积极面向村民开展科普工作的行政村。

资助数量:培育项目1个。

申报方式:各区、育才生态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五)科普学校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积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及职业中学。

资助数量:培育项目3个,提升项目2个。

申报方式:各区教育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卫健局各推荐2个学校,市直属学校直接申报。

(六)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机构。

资助数量:提升项目3个。

申报方式:各科普教育基地直接申报。

(七)科技小院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依托单位需建立相关的农技协组织,常驻乡村,直接面向农民,以示范、咨询、对比、服务、讲座等方式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农业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资助数量:提升项目2个。

申报方式:各科技小院直接申报。

二、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坚决杜绝申报程序和申报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2023年之前,未获得过该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只能申报培育项目(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直接申报提升项目),已获得过该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只能申报提升项目(不列入培育项目的申报对象范围)。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和科普村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同时符合多个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三)各区党委、育才生态区工委、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

(一)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市科协科普部。申报表请在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网址:http://kx.sany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推荐材料包括:

1.《2023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

2.有关附件材料包括: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上一年度),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2)农村科普基地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3)社区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4)行政村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5)学校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6)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7)科技小院2022年以来科普工作获得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证明材料,反映本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等其他材料。

四、其它

(一)项目评审。市科协安排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经市科协审核通过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自项目批复之日起,请及时开展实施工作,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获得项目资金资助的单位自项目批复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并在年度内执行完毕。实施单位要妥善保管项目相关票据、文件资料等并存档备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培育项目经费由三亚市科协基层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拨付;提升项目经费由海南省科协基层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以下:

1.科普资料和设备费,包括图书资料费、科普设备费和展品展具费。其中,图书资料费是指为开展科普活动所需购买或制作图书、音像资料、宣传资料等发生的费用。科普设备费是指为开展科普活动所需购买影像制作器材、演示播放器材及其相关的多媒体计算机等科普专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展品展具费是指用于购买和制作科普宣传品、宣传栏等科普展品、展具所发生的费用。

2.科普活动费,包括培训讲座费、展览费、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科普资源开发应用费等。其中,培训讲座费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的培训讲座过程中发生的聘请师资、租赁场地和设备等费用;展览费是指面向公众举办的科普宣传展览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运输、差旅和劳务等费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是指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示范活动中发生的购买新品种新技术及配套原辅材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租赁示范场地、购买推广种苗和设备等费用;科普资源开发应用费是指面向公众实际需求,筛选“科普中国”及项目执行单位自有科普资源内容,开发应用数字科普产品产生的费用。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组织、协调等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与基层科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徐万航  88897511  18789154522

电子信箱:kpb_syskx@hainan.gov.cn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房地产服务中心14层22号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2023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三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3年三亚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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